首页> 中文期刊> 《广州政报》 >转发省人民政府颁布《广东省道路、水路营运车船投放额度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社会公用型汽车客运站(场)管理规定》的通知

转发省人民政府颁布《广东省道路、水路营运车船投放额度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社会公用型汽车客运站(场)管理规定》的通知

         

摘要

<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广东省道路、水路营运车船投放额度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社会公用型汽车客运站(场)管理规定》(粵府[1991]36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全市营运车、船投放的调控管理,由市交通管理委员会(简称市交委)负责。市交

著录项

  • 来源
    《广州政报》 |1991年第8期|4-7|共4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广州市人民政府;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