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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广东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办法》的通知

         

摘要

<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省人民政府颁布《广东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办法》的通知(粵府[1989]7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国家决定从今年起,分大气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噪声控制、固体废物处理和绿化五个方面、二十项指标,对城市的环境综合整治每年进行一次定量计分考核。广州市是国家直接考核的三十二个重点城市之一。市人民政府将把工业废水处理率和达标率、工艺尾气达标

著录项

  • 来源
    《广州政报 》 |1989年第7期|7-9|共3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广州市人民政府;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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