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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尺寸与实物大小不符商家被判3倍赔偿

         

摘要

近日,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商品纠纷案,由于商品标注的尺寸与实物的实际尺寸不相符,商家被判退还货款并给予3N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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