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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校园欺凌获刑具有警示意义

         

摘要

2017年11月2日,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校园欺凌案进行宣判.五名犯罪时未满十八岁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告人朱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赵某、李某、霍某、高某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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