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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广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因素分配法的思考--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为例

     

摘要

因素分配法是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公平公正分配的重要手段和有力保证,所考虑的客观因素包括财力缺口、石漠化防治、森林覆盖、国家级保护区、漓江保护等。广西在运用因素分配法的过程中还存在生态扶贫产业发展因素缺位、因素分配法未充分考虑地方财力水平差异、因素分配法未全面反映生态环境治理成本等缺陷,对此,提出如下完善对策:以生态保护红线作为选取客观因素和确定相关生态功能区面积的重要参考、在石漠化防治因素补助额测算方式中增加石漠化治理成本因素、增加民族自治地方补助因素、增加生态产业扶贫补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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