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东安全生产》 >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正式进入立法程序

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正式进入立法程序

         

摘要

本刊讯 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6年6月24日正式进入立法程序。法律草案已经提请2006年6月24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进行首次发审议。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对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作了说明。法律草案对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理与救援以及事后恢复和重建等活动进行了规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