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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重庆市巫山县部分乡镇铲苗种烟违法伤农事件的情况通报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重庆市巫山县部分乡镇铲苗种烟违法伤农事件的情况通报》(国办发[2000]41号)转发给你们,并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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