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违反规定征收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通报的通知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违反规定征收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通报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违反规定征收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的通报》(国办发[2000]7 3号)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按照执行。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