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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摘要

粤发改发电[2015]8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已经省府办公厅以粤府办[2015]42号文印发公布,其中保证金和抵押金、绝大部、分药品价格等商品和服务价格已退出定价目录,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需要同步废止相关规范性文件。经省法制办审查通过,现将《关于印发(广东省保证金和抵押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3]286号)等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详见附件),自8月15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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