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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索贿”捞外快” “编外”也非“安全区”——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一协警聚众索贿

         

摘要

“听信不法分子的教唆,把手中的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筹码,执法犯法,最终锒铛入狱。只要是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无论‘编外’‘编内’,都在监察范围之内,都要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一旦触碰纪法红线,就要依纪依规依法进行处理……”近日,惠州市惠城区纪委监委用“陈来信一案”给全区行政执法、公共管理等岗位上的编外聘用人员上了一堂警示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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