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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木薯生产的实证分析

         

摘要

以广西、广东、云南、海南、江西和福建6省区321户木薯种植户为样本,使用统计分析方法对我国木薯生产现状进行研究.结果表明:在我国各木薯主产区,福建家庭劳动力相对富余,海南家庭劳动力相对不足;云南户均家庭土地面积最多、为2.41 hm2,而广东最少,只有0.33 hm2;广西和江西户均木薯种植面积较多,分别为1.02、1.05hm2,广东最少,只有0.12 hm2;云南户均木薯种植获得的收入最多、为15 822.00元,广东最少,仅有822.98元.全国范围内,种植木薯总收入为18 069.9元/hm2,扣除总成本11 863.95元/hm2,净收入为6 205.95元/hm2,成本利润率达52.31%.影响木薯种植面积的第一因素是家庭土地面积,其次是家庭劳动力人数;影响木薯单产的第一因素是人工投入,其次是物质与服务费用;在木薯生产扩能方面,在国内首要发掘云南的生产潜力,其次为江西和广西,而在国外继续实施和推行以东盟、非洲为重点的“走出去”战略.提出构建木薯种植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大木薯集约化高效种植技术的示范和推广、构建全国木薯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农民进行木薯生产等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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