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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思考

         

摘要

<正>福建省文化厅《关于申请设立国家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报告经文化部批准,并于国家第二个文化遗产日(2007年6月9日),在北京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颁发了牌匾,建议我省在厦门、漳州、泉州三地先行开展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要我们积极探索经验,待条件成熟后,再正式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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