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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年内消除劣Ⅴ类水

     

摘要

6月14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江西省消灭劣Ⅴ类水工作方案》,决定花一年时间,消灭劣Ⅴ类水,并将持续改善全省水环境质量,带着Ⅳ类及以上水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方案》要求,以监测考核为手段,严格监督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生态补偿机制,并抄送各级组织、人事、综治办和财政等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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