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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的草原承包

         

摘要

草原承包是将农牧民进行草原建设的责、权、利结合起来的一种好形式,自1979年以来,我省自上而下对草原承包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研究和实践,总结出六种主要的承包形式。已在占四分之一可利用的草场上广泛应用,特别是采草场,全省已全部实行了承包责任制。富裕、林甸、肇州、肇源、双城等县的承包经验证明草原承包是搞好草畜挂勾,提高草原生产力,管好、用好、建好草原,振兴草原畜牧业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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