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治理研究 >指导性案例适用技术的国际比较

指导性案例适用技术的国际比较

     

摘要

构建中国指导性案例的适用技术有必要借鉴域外经验.在普通法系国家, 法官裁判过程大致为: 先利用判例检索系统寻找判决先例作为基点, 然后运用归纳推理确定先例的判决理由, 运用类比推理比较先例与待决案件的相似性, 最后运用演绎推理得出判决结果.大陆法系的判例制度产生于辅助成文法统-适用的需要.在德国, 多是通过查找法院的判例集中的引导词来识别判例, 适用基本上并没有脱离演绎推理的论证方式.我国的指导性案例在适用上既要比较案件事实, 又设置有裁判要点, 从而显现出与两大法系既有相同又有不同之处.指导性案例适用技术可以被模式化建构为四个阶段, 即查找可参照适用的指导性案例、 进行相似性判断、 运用排除规则进行检验和适用裁判要点.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