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张掖市人民政府公报》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国地震局防震减灾工作法定职能分解的通知的通知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甘肃省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国地震局防震减灾工作法定职能分解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正>张政办发[2009]9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2009年5月1日起,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正式施行。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促进防震减灾法定职能的履行,中国地震局对《防震减灾法》关于政府、地震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在防震减灾管理中的职能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了《防震减灾工作法定职能分解》,现转发你们。对于法律赋予地震工作部门的职能,各级地震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当好政府的参谋;对于赋予政府的职能,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职能

著录项

  • 来源
    《张掖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9年第5期|P.25-28|共4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