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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推进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张政办发2011236号

             

摘要

村卫生室是农村居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最基本的提供者。实施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的迫切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市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推动全市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市政府印发《张掖市推进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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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掖市人民政府公报 》 |2011年第9期|P.26-301|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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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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