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行政诉讼案

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行政诉讼案

         

摘要

原告:田永,男,北京科技大学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94级学生。 委托代理人:马怀德,北京市大通——正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孙雅申,北京市通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科技大学。 法定代表人:杨天钧,校长。 委托代理人:张锋,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委托代理人:李明英,北京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主任。 原告田永认为自己符合大学毕业生的法定条件,被告北京科技大学拒绝给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是违法的,遂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