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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的决定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8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已经2021年8月17日应急管理部第2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部长黄明2022年1月6日为进一步预防和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应急管理部决定对《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号)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一、将第四条修改为:“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以下统称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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