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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生态保护修复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我国一些地区生态系统受损退化问题突出、历史欠账较多,生态保护修复任务量大面广,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为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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