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近年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统一部署,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激发了市场活力,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逐步完善。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转变市场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促进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现就“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以下意见: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