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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院 高检院 公安部 安全部 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国家安全厅(局)、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总政治部保卫部、司法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现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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