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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成员的函

         

摘要

安全监管总局: 你局《关于调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成员的请示》(安监总管三[2009]93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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