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辽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鞍山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审查情况的说明——2010年11月23日在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辽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鞍山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审查情况的说明——2010年11月23日在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摘要

正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法制委员会于2010年11月19日召开会议,对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鞍山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进行了审查。法制委员会认为,《鞍山市环境保护条例》自2005年实施以来,在提高和改善鞍山市环境整体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该市特殊的产业结构以及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和机动车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