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处理澳门原有法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1999年10月25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处理澳门原有法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1999年10月25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摘要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处理澳门原有法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时,澳门原有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