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04年4月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04年4月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次会议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草案)》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草案表示赞同。法律委员会于4月3日下午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法律委员会同意草案的规定,建议本次会议通过。 以上意见是否妥当,请审议。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