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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17年8月28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核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草案二次审议稿,再次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送中央国安办征求意见。对专业性较强的核设施、核材料范围问题,委托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分别成立专家组进行论证。召开座谈会,就核损害赔偿问题听取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就核设施安全运行问题,专门听取核设施营运单位负责安全的总工程师、技术人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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