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高速公路丹宁线柞水至山阳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陕政函2018264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高速公路丹宁线柞水至山阳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陕政函2018264号

         

摘要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省级高速公路丹(凤)宁(陕)线柞水至山阳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陕交字[2018]115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省级高速公路丹宁线柞水至山阳段(以下简称柞山高速公路)设立凤凰西(K17+238)、凤凰东(K28+850)、户家塬(K48+208)、色河铺(K66+305)、山阳(K76+710)5处匝道收费站。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