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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时冻结全国行政区划变更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决定,我国将于2000年11月1日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人口普查前必须对行政区划进行普查区域的划分和地址编码。为保证普查区域的划分和地址编码相对稳定,以利于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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