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陕西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陕西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摘要

第一条为了规范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省重点龙头企业)资格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工作,扶持省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根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省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机制与农户相联,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经营规模、带动能力等指标达到规定标准并经省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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