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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108零口至马召一级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摘要

陕政函[2016]258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国道108零口至马召一级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陕交字[2016]144号)收悉。根据《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在国道108零口至马召一级公路设立沣河公路收费站(K132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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