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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免费诊治肺结核病的通告

         

摘要

<正>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解除肺结核病人的痛苦,控制结核病流行,决定自2003年3月起至2005年12月止,凡有咳嗽、咳痰两周以上或者有咳血症状的市民,请到本市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免费胸透检查。对确诊为传染性肺结核的病人,结核病防治机构将提供免费抗结核药物治疗与服务。其中,住在美兰区、龙华区和秀英区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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