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海南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

海南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

         

摘要

<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提高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提供整洁、文明、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本条例所称物业,是指已竣工并交付使用的住宅及其附属的设施、设备和场地。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组成业主委员会对其物业的共有部分和共同事务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专业管理的活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