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韦一新同志“执法为民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韦一新同志“执法为民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

         

摘要

正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韦一新同志系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海口边防支队新埠边防派出所副所长。入伍14年来,他始终牢记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履行职责,英勇顽强拼搏,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树立了边防官兵的良好形象。他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自1996年担任新埠边防派出所责任区民警以来,先后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50多名,成功调解村民纠纷20多起,缴获海洛因1000多克,使辖区各类案件发案率逐年下降,由过去的治安"重灾区"变成了"文明村"。他情系百姓,一心为民,9年如一日长期坚持照顾孤寡老人,热心资助贫困群众,先后教育转化失足青年18名;在2000年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