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组整改意见的方案

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组整改意见的方案

         

摘要

正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2003年9月22日—27日,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执法检查组到东方、乐东、三亚、定安、海口等市、县对《水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省水务局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组整改意见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该《方案》转发给你们。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方案》的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证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省水务局要对《方案》的落实情况加强检查督促,并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