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海南省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调办公室议事规则

海南省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调办公室议事规则

         

摘要

正 一、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精神,省政府成立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办),为了保证协调办各项工作职责任务的履行和完成,制定本规则。二、协调办设在省发展与改革厅,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办主任由省发展与改革厅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省财政厅的分管领导担负。省政府联系金融工作的副秘书长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