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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

         

摘要

正(2007年9月29日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8号《海南省松涛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规定》已由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9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7年10月1日第一条为了加强松涛水库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充分发挥松涛水库的综合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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