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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2124号

         

摘要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8月16日浙江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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