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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147号)

         

摘要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江苏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6月29日江苏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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