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高速公路(鱼山石化疏港公路)富翅至岑港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复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高速公路(鱼山石化疏港公路)富翅至岑港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复函

         

摘要

cqvip:浙政办函[2019]62号省交通集团,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集团《关于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鱼山石化疏港公路)公路工程富翅至岑港段收费标准的请示》(浙交投[2019]127号)、《关于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鱼山石化疏港公路)公路工程富翅至岑港段增设舟山西收费站暨开通有关事宜的请示》(浙交投[2019]241号)、《关于补充报批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鱼山石化疏港公路)富翅至岑港段设置富翅收费站的请示》(浙交投〔2019〕247号)和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鱼山石化疏港公路)公路工程富翅至岑港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意见》(浙交〔2019〕172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