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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基本无违建县(市、区)、无违建创建先进县(市、区)和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的通报

         

摘要

<正>浙政发[2016]1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2015年,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开展'三改一拆'行动和'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工作扎实,成效明显,涌现出一批真抓实干、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全省'三改一拆''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省政府决定,授予桐庐县等14个单位2015年度'基本无违建县(市、区)'、杭州市富阳区等12个单位2015年度'无违建创建先进县(市、区)'、裘新谷等194人2015年度'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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