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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文物保护点的确定和取消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cqvip:甬政办发[2011]34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市文物保护点的确定和取消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宁波市文物保护点的确定和取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文物保护点的确定和取消行为,加强对文物保护点的管理,维护历史文化名城风貌,根据《宁波市文物保护点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文物保护点,是指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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