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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四明山区域毁林开垦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摘要

正甬政办发[2012]29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贯彻《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四明山区域毁林开垦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切实保护四明山区域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保护四明山区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四明山区域是浙东最大的"绿肺",是我市重要的绿色生态屏障和饮用水源地,生态地位极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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