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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非接触性执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摘要

甬政办发(2018)8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推广非接触性执法工作,现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制定的《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非接触性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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