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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

         

摘要

甬政发[2018]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7]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我市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加快推进文化强市和''''名城名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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