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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立即关停计划外烟厂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一九八二年决定整顿计划外烟厂以来,多数地方认真执行国务院的决定,关停了近三百家计划外烟厂,基本控制了烟草工业盲目发展的混乱局面。但是,有的地区为了局部利益,拒不关停计划外烟厂,并借各种名义继续生产;有的地方擅自恢复计划外烟厂;还有的地方自行决定新建或准备新建计划外烟厂。这些做法,严重违反了国务院的决定,干扰了国家《烟草专卖条例》的实施。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精神,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清理整顿,坚决关停计划外烟厂。经国务院批准,特作如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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