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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民银行关于制止公款私存意见的通知

         

摘要

现将省人民银行《关于制止公款私存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近几年来,我省储蓄存款保持了较快的增长,为缓解资金供求矛盾,促进我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目前我省的储蓄存款中,公款私存的情况很多,致使储蓄掺假,扰乱了金融秩序,影响资金的合理安排。公款私存是单位法制观念淡薄的表现,是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的一种手段,必须坚决取缔。为此,要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认真做好公款私存的自查工作,积极配合银行、财政、审计部门做好公款私存的稽核、检查、处理工作,以制止公款私存的行为,严肃金融、财政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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