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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贸委等7部委关于整顿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秩序坚决制止乱发证乱收费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近年来,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在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注射器、注射针、输血器、药液过滤器、输液针、输液器、输血袋等,下同)上违反规定乱验收、乱检查、乱检测、乱发证、乱收费问题十分严重,个别地区甚至违反国家规定,越权审批发证收费,危害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加重了企业负担,扰乱和削弱了正常管理秩序,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精神,经国务院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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