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江西省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印章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江西省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印章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煤矿安全监管体制调整的通知》(赣府发〔2005〕10号),在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挂江西省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的牌子。自即日起启用江西省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印章。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