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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通报表扬2010—2012年度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摘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2010—2012年度,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扑救”的方针,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积极防范和扑救森林火灾,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省政府决定,对南昌市湾里区等20个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县(市、区)、风景名胜区,安义县长埠镇等15个森林防火工作先进乡(镇、场),进贤县森林消防队等10支先进专业森林消防队,省森林公安局等5个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以及杨邦龙等6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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